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的形式。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https://www.ganseea.cn),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。
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3日8:00至25日18:00。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1日8:00至18:00。
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、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。
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,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A、B、C、D、E分别赋分为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,再将考试涉及的10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投档排序成绩。当排序成绩相同时,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。
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,即按考生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,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,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,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,即向该校投档。
综合评价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处理与数据准备于3月26日至29日进行,录取工作于3月30日至31日进行,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4月2日进行。
4月3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;4月3日至4日招生院校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,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。
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。



